索引号: 00249100X/2024-002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4-08-2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23期)
发布日期:2024-08-23 15:46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8月30日开始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送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具体设置点位及拍摄的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拍摄的违法行为

1

复兴路美政路口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

九州路普德路口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3

九州路红普路口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4

科宇巷寰宇天下

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5

月明路江南望庄

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6

同人街长河路口

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7

闻涛路彩虹城

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8

芳华弄闻涛路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9

仁荣街信诚南路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0

火炬大道信诚南路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1

德胜快速路文泽路上方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8月23日


索引号: 00249100X/2024-0029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4-08-23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23期)
发布日期:2024-08-23 15:46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8月30日开始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送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具体设置点位及拍摄的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拍摄的违法行为

1

复兴路美政路口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

九州路普德路口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3

九州路红普路口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4

科宇巷寰宇天下

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5

月明路江南望庄

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6

同人街长河路口

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7

闻涛路彩虹城

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

8

芳华弄闻涛路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9

仁荣街信诚南路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0

火炬大道信诚南路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1

德胜快速路文泽路上方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