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金沙湖派出所于2023年6月30日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依法扣押卢某某盗窃涉案财物手机2部(其中一部为红色vivo牌手机,无法开机,手机四角处有磨损,屏幕右下角有破裂;另一部为玫瑰金色,iPhone 6S;序列号:F4GQX8RWGRY0,电子串号:353259078396848。),现因该案件已办结,至今无受害人报案,以上涉案财物无法明确合法所有人,根据相关法律,望上述涉案财物所有人在公告十二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钱塘区分局金沙湖派出所领取。联系人:黄警官:18857171575
本公告后十二个月内仍未领取的,我局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上述物品按无主财物处置,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05月06日
监督机关: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71-87283034
特此公告
附物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