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4-0011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发文日期: | 2024-04-01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码: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用修复公示(上城交警2024-005号)
发布日期:2024-04-0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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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警支队
2021年2月3日9时44分许,苏伟驾驶一辆车号为杭234829的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六堡路坍桥头路口处,因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江干大队查获。
2021年2月9日,苏伟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江干大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罚款二十元的处罚。
经查询,苏伟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3年1个月,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