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4-0034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12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码: |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督查整改销号规定,现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的一般信访件(信访件编号D3ZJ202406060056)整改完成情况在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9日(7日)。公示期间意见受理电话:0571-88942026。
附件:杭州市公安局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
杭州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信访件编号D3ZJ202406060056)整改公示 | |||
信访编号 | 信访事项 | 调查处理情况 | 整改完成情况 |
D3ZJ202406060056 | 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车管所、转塘车管所、拱墅区杭刚车管所用OVT代替车辆合格证给排放不达标车辆上牌,古墩路车管所、转塘车管所于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份通过了100多辆国5的工程车(车品牌是上汽红岩、东风、上汽柳汽、豪沃、解放JP6和陕汽德龙等)。 | 经核实,机动车上牌中涉及交警车管业务中并无名称为“OVT”项目,分析举报内容中所称的“OVT”应为车辆环保排气污染物检测项目中的一项,即为“OBD”。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杭州市共注册登记100辆重型自卸货车。经对车辆逐一核查,所有车辆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环保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单均齐全完备,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均为国六排放标准,同时机动车环保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单结论均为合格。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