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领涉案财物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蒋村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一批非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未能联系到该非涉案财物的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28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6条之规定,望该非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12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我西湖区分局蒋村派出所领取。(联系人:0571-81022350,孟警官:81022351)
本公告后一年内仍无人认领的,我所将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
监督机关: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71-87281235
特此公告!
招领物品清单
编号 | 物品名称 | 特征 | 数量 | 持有人 | 日期 |
1 | 人民币 | 暂扣款,疑似赌资 | 伍仟玖佰元 | 汪永纯 | 2023-04-25 |
2 | 人民币 | 暂扣款,疑似赌资 | 壹万壹仟元 | 汪成建 | 2023-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