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3-002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3-06-30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3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3-06-30 11:23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7月8日开始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送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按照规定处理。

具体设置点位及拍摄的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拍摄的违法行为

1

空港高架德胜互通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2

空港高架德胜互通南向北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3

空港高架彭埠大桥北口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4

空港高架通城互通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5

空港高架通城互通西口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30日



索引号: 00249100X/2023-002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3-06-30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3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3-06-30 11:23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新增了5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7月8日开始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送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按照规定处理。

具体设置点位及拍摄的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拍摄的违法行为

1

空港高架德胜互通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2

空港高架德胜互通南向北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3

空港高架彭埠大桥北口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4

空港高架通城互通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5

空港高架通城互通西口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公安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