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金沙湖派出所于2022年8月8日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依法扣押沈某某盗窃涉案财物电动自行车1辆(雅迪牌,黑色车头部位、两侧座位下红色,无后备箱,车架号:9421562213972,无车牌)和钥匙串1串(有电瓶车钥匙、遥控车锁、冰墩墩挂饰及细带、手机卡针连接成一串),后讯问期间根据嫌疑人陈述又从转卖地点曹某某处调取电瓶车1辆(品牌:爱玛;车牌:无。车架号'876221592022352;电机号:RBMBLBF15B060178。电瓶:48V。黑色车身。挡风板紫色,圆形后视镜,无后备箱,尾部红色大灯。钥匙串(一把钥匙,一个爱玛标志电动遥控器)现因该案件已办结,至今无受害人报案,以上涉案财物无法明确合法所有人,根据相关法律,望上述涉案财物所有人在公告十二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钱塘区分局金沙湖派出所领取。联系人:杨警官:17280026869
本公告后十二个月内仍未领取的,我局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上述物品按无主财物处置,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3年5月30日 星期二
监督机关: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71-87283034
特此公告
附物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