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3-005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3-11-08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用修复公示(拱墅交警2023-019号)
发布日期:2023-11-08 17:02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2021年9月1日7时47分许,安远驾驶一辆号牌为浙A5022F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学院北路飞虹路口附近时,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拱墅大队祥符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21年9月1日,安远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拱墅大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同时记1分)。

经查询,安远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2年2个月,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拱墅大队

2023年11月8日


索引号: 00249100X/2023-005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3-11-08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用修复公示(拱墅交警2023-019号)
发布日期:2023-11-08 17:02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2021年9月1日7时47分许,安远驾驶一辆号牌为浙A5022F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学院北路飞虹路口附近时,因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拱墅大队祥符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21年9月1日,安远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拱墅大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同时记1分)。

经查询,安远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2年2个月,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拱墅大队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