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3-005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3-11-0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用修复公示(上城交警2023-023号)
发布日期:2023-11-01 14:13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2021年6月7日22时55分许,朱启风驾驶一辆牌号的浙A9G87Z小型汽车,行驶至三卫路杭海路口东侧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九堡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21年6月9日,朱启风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记12分)。

经查询,朱启风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2年4个月,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

2023年10月31日


索引号: 00249100X/2023-005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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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用修复公示(上城交警2023-023号)
发布日期:2023-11-01 14:13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2021年6月7日22时55分许,朱启风驾驶一辆牌号的浙A9G87Z小型汽车,行驶至三卫路杭海路口东侧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九堡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21年6月9日,朱启风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处罚(同时记12分)。

经查询,朱启风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2年4个月,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