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3-005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3-11-0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用修复公示(上城交警2023-022号)
发布日期:2023-11-01 14:12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2014年7月16日20时35分许,徐杨驾驶一辆无牌号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笕丁路小营门门口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笕桥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20年11月27日,徐杨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处罚款2012元的处罚(同时记0分)。

经查询,汪浩强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2年11个月,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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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文日期: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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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用修复公示(上城交警2023-022号)
发布日期:2023-11-01 14:12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2014年7月16日20时35分许,徐杨驾驶一辆无牌号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笕丁路小营门门口处,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等交通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笕桥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20年11月27日,徐杨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处罚款2012元的处罚(同时记0分)。

经查询,汪浩强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2年11个月,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