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3-005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发文日期: | 2023-10-07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码: | 杭公交明发〔2023〕154号 |
关于注销机动车牌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08 09:41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我支队于2023年8月依法注销了部分机动车,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未收回,现公告予以作废(详见附件)。查询电话:96345、12123。
特此公告。
附件:1.机动车号牌未收回公告作废清单
2.机动车登记证书旧证书未收回作废公告
3.机动车注销行驶证未收回作废公告
4.机动车行驶证旧证未收回作废公告
5.机动车号牌旧牌未收回作废公告
6.机动车登记证书未收回作废公告
7.机动车强制报废公告
8.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检验强制报废清单
9. 校车标牌公告作废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