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23-005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发文日期: | 2023-10-13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码: |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用修复公示(上城交警2023-019号)
发布日期:2023-10-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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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交警支队
2020年9月17日15时46分许,李自来驾驶一辆无牌号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德胜东路红普路口处,因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驾驶依法不予登记的机动车或机具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九堡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20年10月27日,李自来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罚款400元的处罚(同时记12分)。
经查询,李自来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3年,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城大队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