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公告
我局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收取朱清正,王志龙,李友华,黄志河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共计17000元(详见附件),当事人在取保候审结束后未来领取保证金,现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
请当事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本局认领。逾期未认领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无主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0571-81022350;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16号。
附: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22年09月15日
附:
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金额 |
朱清正 | 433023*******1833 | 1000元 |
王志龙 | 410727*******6957 | 1000元 |
黄志河 | 441424*******1016 | 5000元 |
李友华 | 362432******4056 | 10000元 |
附:
取保候审保证金公告认领清单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金额 |
朱清正 | 433023*******1833 | 1000元 |
王志龙 | 410727*******6957 | 1000元 |
黄志河 | 441424*******1016 | 5000元 |
李友华 | 362432******4056 | 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