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钱塘分局
时间:2022-09-15 15: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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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领涉案与非涉案财物的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白杨派出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涉案财物(明细详见下列清单),未找到这些涉案财物的所有人,因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3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96条、第197条和《杭州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之规定,望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钱塘区分局白杨派出所领取(联系人沈警官,0571-86912110)。
本公告后六个月内仍无人认领的,我局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起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3月14日
监督机关: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钟警官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728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