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我局办理的钱某某被诈骗一案(案件编号A3301146000002022085003),经我局侦查核实,涉案的邱文里中国银行(62178560***1440)、吴志刚中国工商银行(62220214***1278)内资金含有钱某某被诈骗案涉案资金,目前该两个账号被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前进派出所依法冻结,被冻结资金分别为人民币拾万伍零捌元贰角玖分(¥100008.29)、贰万柒仟伍佰零伍元贰角叁分(¥2750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经按比例返还公式计算,涉案邱文里中国银行(62178560***1440)、吴志刚中国工商银行(62220214***1278)内的人民币陆万陆仟陆佰壹拾伍元伍角玖分(¥66615.59)、壹万叁仟壹佰陆拾玖元柒角叁分(¥13169.73元)系钱某某被骗款项。
现对上述涉案账号部分冻结资金予以返还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任何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有异议可以电话形式向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人:沈警官
联系电话:15858287429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
2022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