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2-002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2-07-14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文件编码: 杭公办提〔2022〕44号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富阳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7-25 18:28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公安局

曾荣晖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多措并举加强道路交通乱象整治,在共同富裕中实现精神富有的建议》(人大建议富阳1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治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始终把加强电动自行车守法率、降低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作为常态严管重点之一。自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推动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数据治理、法治治理、倡导安全文明五大行动,集全市之力进行攻坚治理。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将生产销售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等指标纳入平安考核,压实区、县(市)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组织开展“千警强整治”“万人文明行”“单位守小门”等系列活动,并采取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违法源头抄告制度,对3次以上违法、2次以上事故驾驶人,逐一开展源头教育训诫、曝光警示,并开展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从源头上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同时积极试点推进电动自行车物联网智能管控系统建设。

此外,针对外卖配送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我局除了依法进行处罚以外,还采取定期将违法信息推送给各外卖平台,督促平台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卖快递人员内部管理和教育惩戒力度,并敦促各平台对多次违章的骑手采取暂停、取消配送资格等措施,形成路面与源头齐抓、交警与企业共管的监管模式,促使平台和配送人员提高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法现象。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亡人事故高发群体,直接影响交通安全整体形势。下一步,我局将紧盯路面和企业两条战线,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特点,保持长效严管态势,做到处罚与宣教相结合,使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守法率得到更大提升。

二、关于定期公开曝光,以曝促改的建议

我局在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了官方政务号,利用新媒体宣传“短、平、快”的特点,每日发布交通安全相关内容。其中,微信平台开设“五大曝光”专题,每月对醉驾人员、违法高发企业、典型事故等进行曝光,并联动媒体,扩大宣传曝光的影响面。同时,落地查处网友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的相关违法素材,并制成短视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方面通过安全知识科普开展正向宣传;另一方面,强化典型案例、重点交通违法的曝光。此外,我局将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除自媒体平台外,联动媒体、企事业单位,在户外大屏、商场综合体等投放相关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关于交警隔空喊话,实时劝阻的建议

2020年以来,我局在部分主城区路口设置了视频喊话执法区,通过喊话的方式,及时纠正非机动车停车越线、未规范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去年,联合美丽浙江等平台开展“隔空喊话”执法直播,发现该方式劝阻违法、教育当事人有良好的效果。除此之外,在高架快速路,我局组建了无人机中队,不仅用于交通事件快速处置、空地结合打击,还能利用机载警灯、LED显示屏、机载激光发射可见光及喊话云台等设备开展“声、光、字”等立体式预警提醒,提炼出“双机声光预警法、单机定点喊话法”等预警技战法,不间断的提示拥堵路段尾部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择道绕行。

四、关于创新宣教模式,治标治本的建议

在定期进校园、进村社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结合节假日组织“进校园”交通安全宣讲。我局联合学校在六一儿童节、开学季、寒暑假期前,通过“主题班会”“交通安全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教会学生远离大货车,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跨护栏,不做“低头族”,切实提高学生的文明出行意识。

(二)利用交治站开展“进村社”常态化宣教。我局在全市各镇街村社推进交治站建设,培养交治员队伍,结合交通事故重点人群特点,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周期性常态宣教工作。利用交通安全专项教材进行面对面宣教,使受宣人深刻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主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闯红灯、机动车道行驶、载人、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出现。今年以来,全市共宣教60周岁以上老年人219万人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154万人次。

(三)依托线上载体构建“在线责任防”体系。在线责任防是交通安全宣教等信息快速普及、渗透到社会群体、个体的有效途径。春节期间,我局通过在线责任防对禁酒驾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相关工作规范,做好在线责任防扩面提质,将环卫工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纳入责任防体系中,并提升发布内容的质量,实现精准宣教。

另外,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违法停车问题确实是摆在我局面前的一个难题。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现象是影响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的一个“顽疾”,缓解交通“两难”尤其是“停车难”,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程,而其中的“停车难”和“行车难”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如何把握好通行效率和交通秩序有机结合的原则,找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点,是交管部门面临的社会性问题。停车难问题的“并发症”是交通拥堵,“后遗症”是交通事故,我局高度重视由此衍生出的“两症”问题,持续加大对静态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2021年以来,我局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既对违法停车开展常态化整治、也想方设法在现有道路资源下对市民的“停车难”问题加以缓解,在设置绿色泊位、夜间时段性泊位,挖掘住宅小区、商场超市、企业的内部泊位推行错时停车,最大限度解决民生需求的前提下,开展违法停车查处。同时,我局强化对民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对于反映集中的违停区域,通过联合属地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召开“圆桌会”,依托“多跨协同”,从源头解决问题。

下一步,我局还将把静态交通违法治理作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来抓。一方面不断通过加强与属地政府的互联沟通,通过增设停车泊位等措施来缓解停车难问题;另一方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对违法停车乱象的常态化严格管理,净化交通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



索引号: 00249100X/2022-002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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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富阳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2-07-25 18:28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公安局

曾荣晖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多措并举加强道路交通乱象整治,在共同富裕中实现精神富有的建议》(人大建议富阳1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治理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始终把加强电动自行车守法率、降低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作为常态严管重点之一。自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推动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行动,开展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数据治理、法治治理、倡导安全文明五大行动,集全市之力进行攻坚治理。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将生产销售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等指标纳入平安考核,压实区、县(市)党委政府属地责任。组织开展“千警强整治”“万人文明行”“单位守小门”等系列活动,并采取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违法源头抄告制度,对3次以上违法、2次以上事故驾驶人,逐一开展源头教育训诫、曝光警示,并开展进社区、进企业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从源头上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同时积极试点推进电动自行车物联网智能管控系统建设。

此外,针对外卖配送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我局除了依法进行处罚以外,还采取定期将违法信息推送给各外卖平台,督促平台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加强对外卖快递人员内部管理和教育惩戒力度,并敦促各平台对多次违章的骑手采取暂停、取消配送资格等措施,形成路面与源头齐抓、交警与企业共管的监管模式,促使平台和配送人员提高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法现象。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亡人事故高发群体,直接影响交通安全整体形势。下一步,我局将紧盯路面和企业两条战线,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特点,保持长效严管态势,做到处罚与宣教相结合,使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守法率得到更大提升。

二、关于定期公开曝光,以曝促改的建议

我局在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开设了官方政务号,利用新媒体宣传“短、平、快”的特点,每日发布交通安全相关内容。其中,微信平台开设“五大曝光”专题,每月对醉驾人员、违法高发企业、典型事故等进行曝光,并联动媒体,扩大宣传曝光的影响面。同时,落地查处网友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的相关违法素材,并制成短视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方面通过安全知识科普开展正向宣传;另一方面,强化典型案例、重点交通违法的曝光。此外,我局将积极拓展宣传渠道,除自媒体平台外,联动媒体、企事业单位,在户外大屏、商场综合体等投放相关宣传内容,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关于交警隔空喊话,实时劝阻的建议

2020年以来,我局在部分主城区路口设置了视频喊话执法区,通过喊话的方式,及时纠正非机动车停车越线、未规范佩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去年,联合美丽浙江等平台开展“隔空喊话”执法直播,发现该方式劝阻违法、教育当事人有良好的效果。除此之外,在高架快速路,我局组建了无人机中队,不仅用于交通事件快速处置、空地结合打击,还能利用机载警灯、LED显示屏、机载激光发射可见光及喊话云台等设备开展“声、光、字”等立体式预警提醒,提炼出“双机声光预警法、单机定点喊话法”等预警技战法,不间断的提示拥堵路段尾部过往车辆减速慢行、择道绕行。

四、关于创新宣教模式,治标治本的建议

在定期进校园、进村社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方面,我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结合节假日组织“进校园”交通安全宣讲。我局联合学校在六一儿童节、开学季、寒暑假期前,通过“主题班会”“交通安全讲座”“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教会学生远离大货车,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跨护栏,不做“低头族”,切实提高学生的文明出行意识。

(二)利用交治站开展“进村社”常态化宣教。我局在全市各镇街村社推进交治站建设,培养交治员队伍,结合交通事故重点人群特点,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周期性常态宣教工作。利用交通安全专项教材进行面对面宣教,使受宣人深刻理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主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闯红灯、机动车道行驶、载人、逆行、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出现。今年以来,全市共宣教60周岁以上老年人219万人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154万人次。

(三)依托线上载体构建“在线责任防”体系。在线责任防是交通安全宣教等信息快速普及、渗透到社会群体、个体的有效途径。春节期间,我局通过在线责任防对禁酒驾宣传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相关工作规范,做好在线责任防扩面提质,将环卫工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纳入责任防体系中,并提升发布内容的质量,实现精准宣教。

另外,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违法停车问题确实是摆在我局面前的一个难题。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现象是影响交通秩序和通行安全的一个“顽疾”,缓解交通“两难”尤其是“停车难”,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程,而其中的“停车难”和“行车难”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如何把握好通行效率和交通秩序有机结合的原则,找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点,是交管部门面临的社会性问题。停车难问题的“并发症”是交通拥堵,“后遗症”是交通事故,我局高度重视由此衍生出的“两症”问题,持续加大对静态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2021年以来,我局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既对违法停车开展常态化整治、也想方设法在现有道路资源下对市民的“停车难”问题加以缓解,在设置绿色泊位、夜间时段性泊位,挖掘住宅小区、商场超市、企业的内部泊位推行错时停车,最大限度解决民生需求的前提下,开展违法停车查处。同时,我局强化对民情信息的分析研判,对于反映集中的违停区域,通过联合属地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召开“圆桌会”,依托“多跨协同”,从源头解决问题。

下一步,我局还将把静态交通违法治理作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来抓。一方面不断通过加强与属地政府的互联沟通,通过增设停车泊位等措施来缓解停车难问题;另一方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对违法停车乱象的常态化严格管理,净化交通环境。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