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2-00241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发文日期: 2022-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杭公交明发〔2022〕227号
关于调整彩虹快速路(之江段)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24 10:05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优化彩虹快速路(之江段,不含地面道路,下同)交通组织,确保快速路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20227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调整彩虹快速路(之江段)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彩虹快速路科海路匝道以东段,禁止非浙A号牌小客车在高峰时段(7:00-10:0016:00-19:00)通行。

二、速度管理

彩虹快速路(之江段)主线限速80公里/小时,进口匝道限速60公里/小时,出口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遇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限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以上事项,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623




索引号: 00249100X/2022-00241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发文日期: 2022-06-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发文字号: 杭公交明发〔2022〕227号
关于调整彩虹快速路(之江段)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6-24 10:05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为进一步优化彩虹快速路(之江段,不含地面道路,下同)交通组织,确保快速路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20227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调整彩虹快速路(之江段)相关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相关规定,彩虹快速路科海路匝道以东段,禁止非浙A号牌小客车在高峰时段(7:00-10:0016:00-19:00)通行。

二、速度管理

彩虹快速路(之江段)主线限速80公里/小时,进口匝道限速60公里/小时,出口匝道限速40公里/小时。遇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限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以上事项,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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