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2-00150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发文日期: 2022-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杭公交明发〔2022〕155号
关于天目山路花坞隧道、古荡隧道
开通试运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29 18:09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经建设单位申请,天目山路的花坞隧道、古荡隧道已符合试通车条件,将于近日开通试运行。为确保开通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有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开通事项通告如下:

一、隧道开通时间

202251(周日)14时,天目山路的花坞隧道、古荡隧道开通试运行。

二、隧道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一)限制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黄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 禁止离地高度大于4的汽车通行。

5.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之规定,花坞隧道禁止非浙A号牌小客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9时、1630分至1830分)通行;古荡隧道禁止非浙A号牌、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9时、1630分至1830分)通行,浙A 号牌小客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9时、1630分至1830分)尾号限行。

(二)速度管理

花坞隧道、古荡隧道以及隧道间地面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请过往车辆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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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有效性:
发文字号: 杭公交明发〔2022〕155号
关于天目山路花坞隧道、古荡隧道
开通试运行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29 18:09 浏览次数: 来源:交警支队


经建设单位申请,天目山路的花坞隧道、古荡隧道已符合试通车条件,将于近日开通试运行。为确保开通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有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开通事项通告如下:

一、隧道开通时间

202251(周日)14时,天目山路的花坞隧道、古荡隧道开通试运行。

二、隧道开通后的交通组织措施

(一)限制通行规定

1.禁止行人、非机动车通行。

2.禁止黄牌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摩托车、挂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拖拉机、特型机动车通行。

3.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通行。

4. 禁止离地高度大于4的汽车通行。

5.根据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出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之规定,花坞隧道禁止非浙A号牌小客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9时、1630分至1830分)通行;古荡隧道禁止非浙A号牌、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9时、1630分至1830分)通行,浙A 号牌小客车在工作日高峰时段(7时至9时、1630分至1830分)尾号限行。

(二)速度管理

花坞隧道、古荡隧道以及隧道间地面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请过往车辆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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