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时间:2021-03-05 10:20:37 阅读量:

近日,临安一村民因违反森林禁火令,焚烧枯竹后未及时清除余火导致引发山火,将面临治安处罚。

2月22日晚上6时55分许,锦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某村后山发生火灾。接警后,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森林警察大队和锦北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一方面会同消防、村干部群众开展灭火工作,同时安排警力在火灾现场维持秩序、疏散群众、指引道路。另一方面成立专班开展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

经过全力扑救,终于将火势控制,山火未造成人员伤亡,并于23日在村里查获违法嫌疑人储某(男,70岁)。

经调查,储某如实供述了其当日在山上种植香榧时,点燃枯竹及枝叶后由于未及时有效清除余火,在这一过程中不慎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储某对此也懊悔不已。储某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的禁火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治安处罚决定。

临安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近期天气晴热干燥,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在春耕备耕、清明祭祖时,切莫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和炼山、烧炭、烧灰积肥、烧地坎草等一切野外用火。临安警方再次提醒大家,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2月21日至4月30日为全区禁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守护青山绿水,共建美好家园。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公安部门对违法者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临安一男子违反禁火令,烧枯竹引发火灾!

来源: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2021-03-05 10:20:37 阅读量:

近日,临安一村民因违反森林禁火令,焚烧枯竹后未及时清除余火导致引发山火,将面临治安处罚。

2月22日晚上6时55分许,锦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某村后山发生火灾。接警后,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森林警察大队和锦北派出所迅速赶赴现场。一方面会同消防、村干部群众开展灭火工作,同时安排警力在火灾现场维持秩序、疏散群众、指引道路。另一方面成立专班开展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

经过全力扑救,终于将火势控制,山火未造成人员伤亡,并于23日在村里查获违法嫌疑人储某(男,70岁)。

经调查,储某如实供述了其当日在山上种植香榧时,点燃枯竹及枝叶后由于未及时有效清除余火,在这一过程中不慎引发山火的违法事实,储某对此也懊悔不已。储某的行为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的禁火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治安处罚决定。

临安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近期天气晴热干燥,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大家要高度重视,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尤其是在春耕备耕、清明祭祖时,切莫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和炼山、烧炭、烧灰积肥、烧地坎草等一切野外用火。临安警方再次提醒大家,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2月21日至4月30日为全区禁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守护青山绿水,共建美好家园。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公安部门对违法者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