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警察公共关系处
时间:2021-03-04 15: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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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现钱塘新区分局)于2012年6月26日在办理一起开设赌场案中,对其中无主赌资100元进行扣押,后案件下走,决定退还。根据相关法律,望上述涉案财物的合法人在公告十二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我钱塘新区分局领取。联系人:周警官,18966484738.
本公告后十二个月内仍未来认领的,我局将案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涉案财物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1年3月4日
监督机关: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钟警官
联系电话:0571- 87283034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