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一批非涉案财物(明细详见附件)。未找到这些非涉案财物的所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望该非涉案财物的合法所有人在公告12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领取(联系单位: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联系电话:0571-87283128)。
本公告后一年内无人认领的,我大队将按法律有关规定对上述非涉案财物按照无主处理,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将所得上缴国库。
特此说明!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案件名称:浙江省杭州钱塘新区吴九宝故意杀人案
案件编号:A3301930000002020115602
序号 | 名 称 | 入库数量 | 特 征 | 来 源 | 持有人 |
1 | OPPO R9tm型手机 | 壹部 | OPPO R9tm | 扣押 | 无 |
2 | OPPO A53型手机 | 壹部 | OPPO A53 | 扣押 | 无 |
3 | 金立牌手机 | 壹部 | 金立牌 | 扣押 | 无 |
4 | 三星RV411型笔记本电脑 | 壹台 | 三星RV411型 | 扣押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