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城分局 时间:2021-11-09 16:54:17 阅读量: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陈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示如下:

2021年6月3日10时许,我局接事主陈某报案称其被冒充好友诈骗35万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周桂凤(涉案账号:622848086****641063)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柒万玖仟捌佰陆拾玖元叁角肆分(¥79869.34),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陈某人民币贰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23950.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示7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示!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18268121830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景芳路63号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1年11月9日



来源:上城分局 时间:2021-11-09 16:54:17 阅读量: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陈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示如下:

2021年6月3日10时许,我局接事主陈某报案称其被冒充好友诈骗35万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周桂凤(涉案账号:622848086****641063)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柒万玖仟捌佰陆拾玖元叁角肆分(¥79869.34),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陈某人民币贰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23950.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示7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示!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18268121830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景芳路63号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