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区黄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示如下:
2021年10月7日8时许,我局接事主黄某报案称其在某APP上投资被骗335713元。接报后,我局民警对林书伟(涉案账号:62177158**345348)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冻结资金人民币陆万伍仟壹佰叁拾肆圆柒角(¥65134.70),按照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黄某人民币叁万捌仟捌佰捌拾捌圆整(¥38888.00)。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示7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示!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1826812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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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