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安分局 时间:2021-10-22 11:23:45 阅读量:

古人云“吃一堑长一智”,但有些人却不汲取教训,不知悔改。近日,临安交警青山中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时查获一名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细查发现,该驾驶人刚在前一日因闯红灯肇事被交警处罚。

10月16日上午,临安交警青山中队中队长陈华伟带队在天柱街新港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7时许,一名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天柱街自西向东驶来,路遇红灯时,他不但没有停车等待,反而径直闯红灯通过路口。执勤交警将其拦下后发现,这位中年男子有些眼熟,原来该男子姓郑,就在前一天下午他驾驶电动车因闯红灯与车辆发生碰撞。

10月15日下午4点23分许,在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灵凤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中,郑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青罗线由南往北行驶,当其行驶至科技大道灵凤路口横穿斑马线时,与沿科技大道自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认定,郑某某因实施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此外,交警不仅对他违法交通信号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还把郑某某带回了交警青山中队开展宣教工作。

郑某某在临安交警青山中队训诫室观看了电动自行车事故警示片,聆听了交警讲解关于警示片中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最终造成的后果。观看结束后,郑某某承诺他以后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佩戴安全头盔,并写下承诺书。

可没有想到,仅过去10多个小时,交警和郑某某再次在街头相遇,郑某某又闯了红灯,依旧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最终,郑某某因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给予处罚。

临安一男子闯红灯致交通肇事,次日又因闯红灯被查

来源:临安分局

2021-10-22 11:23:45 阅读量:

古人云“吃一堑长一智”,但有些人却不汲取教训,不知悔改。近日,临安交警青山中队在辖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时查获一名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细查发现,该驾驶人刚在前一日因闯红灯肇事被交警处罚。

10月16日上午,临安交警青山中队中队长陈华伟带队在天柱街新港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7时许,一名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天柱街自西向东驶来,路遇红灯时,他不但没有停车等待,反而径直闯红灯通过路口。执勤交警将其拦下后发现,这位中年男子有些眼熟,原来该男子姓郑,就在前一天下午他驾驶电动车因闯红灯与车辆发生碰撞。

10月15日下午4点23分许,在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灵凤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中,郑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青罗线由南往北行驶,当其行驶至科技大道灵凤路口横穿斑马线时,与沿科技大道自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损坏、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认定,郑某某因实施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负事故全部责任。

此外,交警不仅对他违法交通信号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还把郑某某带回了交警青山中队开展宣教工作。

郑某某在临安交警青山中队训诫室观看了电动自行车事故警示片,聆听了交警讲解关于警示片中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最终造成的后果。观看结束后,郑某某承诺他以后骑行电动自行车不闯红灯,佩戴安全头盔,并写下承诺书。

可没有想到,仅过去10多个小时,交警和郑某某再次在街头相遇,郑某某又闯了红灯,依旧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最终,郑某某因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警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