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时间:2020-05-13 08:59:18 阅读量:

为全力预防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临安交警大队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坚持从源头、路面双管齐下,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仍然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心存侥幸,无视交通法律法规,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闯红灯、逆向行驶、抢占机动车道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以下是近期发生在临安本地的两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两名电动车驾驶人均因为闯红灯被撞,不但受了伤,还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一


5月9日10时22分,王某某在西墅街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当他行驶到西墅街与马溪路交叉口时,由东向西的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色,王某某无视红灯继续向前行驶。此时马溪路由北向南的交通信号灯刚刚转为绿色,并排停在线前的两辆小轿车同时启动。向左转弯的这辆小轿车先看到了电动自行车,急忙减速避让,王某某从这辆车前掠过,一头撞上了另一辆直行的白色suv轿车。他的脑袋重重地撞到了suv的车门上,连人带车倒在地上,着实摔得不轻,好不容易才从地上爬了起来。万幸的是发生撞击的一刻王某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没有受到重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认定:王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无责任。

事故二 


5月10日06时07分,汪某某在畔湖路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当开到畔湖路与石镜街交叉路口时,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红色,汪某某无视红灯直接向左边石镜街方向猛拐。一辆正在石镜街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出租车避让不及,撞倒了汪某某的电动自行车。幸亏当时出租车因下雨行驶速度较慢,汪某某只是受了一点轻伤。

交警认定:汪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出租车司机无责任。

警方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生命面前无侥幸!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接下来公安交警部门将以最强决心、最大力度、最严举措,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生命面前没有侥幸!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撞还得担全责!

来源: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2020-05-13 08:59:18 阅读量:

为全力预防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临安交警大队充分发挥公安主力军作用,坚持从源头、路面双管齐下,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但是仍然有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心存侥幸,无视交通法律法规,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闯红灯、逆向行驶、抢占机动车道等。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以下是近期发生在临安本地的两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两名电动车驾驶人均因为闯红灯被撞,不但受了伤,还必须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一


5月9日10时22分,王某某在西墅街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当他行驶到西墅街与马溪路交叉口时,由东向西的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色,王某某无视红灯继续向前行驶。此时马溪路由北向南的交通信号灯刚刚转为绿色,并排停在线前的两辆小轿车同时启动。向左转弯的这辆小轿车先看到了电动自行车,急忙减速避让,王某某从这辆车前掠过,一头撞上了另一辆直行的白色suv轿车。他的脑袋重重地撞到了suv的车门上,连人带车倒在地上,着实摔得不轻,好不容易才从地上爬了起来。万幸的是发生撞击的一刻王某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没有受到重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交警认定:王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轿车驾驶人无责任。

事故二 


5月10日06时07分,汪某某在畔湖路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当开到畔湖路与石镜街交叉路口时,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显示红色,汪某某无视红灯直接向左边石镜街方向猛拐。一辆正在石镜街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出租车避让不及,撞倒了汪某某的电动自行车。幸亏当时出租车因下雨行驶速度较慢,汪某某只是受了一点轻伤。

交警认定:汪某某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出租车司机无责任。

警方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生命面前无侥幸!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接下来公安交警部门将以最强决心、最大力度、最严举措,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