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02-2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4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建设法治政府系列部署及《杭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能,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为全市“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作出了公安贡献。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出台《杭州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细化明确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的具体职责。金志局长14次主持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研究推进法治公安建设,9次举办《知行论坛》讲堂并携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举行宪法宣誓,组织民警、辅警5000余人次参观“五四”宪法馆,充分履行建设法治公安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二是抓住“绝大多数”,落实执法主体执法责任。坚持把提升执法主体能力作为压实执法主体执法责任的重要举措,实施入警上岗、晋职晋衔、一线实战“三个必训”。同时,出台《激励公安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六项措施》,以及常态化法律素质测试,全年组织开展法律素质测试70余场次,参考人员4000余人次,79人新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依法办案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三是抓住“常态常效”,落实执法过程普法责任。出台《杭州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和“以案释法”活动,在执法过程和宣传活动中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教育。

二、强化依法决策。一是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修改完善《杭州市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涉及机构改革、公平竞争等事务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制定出台《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12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专家担任市局法律顾问,聘请29名市局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制定、公安立法、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合同审查、新法培训等工作,在服务决策、服务执法上发挥作用。

三、强化规范执法。一是规范执法管理。全面推进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中心的“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普遍设立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场所,实行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并与检察、法院建立起协作机制,实现涉案财物跨部门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设立基层所队、县级公安机关两级执法管理中心,精确掌握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用措施、在审人员、在扣物品等执法要素实时状态,实现对执法工作全流程监督;承担执法办案任务的基层所队设置封闭式执法办案区,升级办案区内监控设备实现全覆盖,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降低执法安全事故和执法问题发生几率。二是规范执法要求。落实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制度,推广使用网上执法办案平台,持续抓好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实现执法全流程记录、可回溯管理;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大力推进“阳光执法”体系建设,实现执法依据和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结果全面公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以市局名义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78件。三是规范执法方式。对旅馆、网吧等市场主体的11大类执法活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检查1.1万余人次;推广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制度,行政案件受案后24小时内办结率达70.1%;推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破解环食药案件办理中检测鉴定及涉案物品仓储处置难等问题,全年向其他行政机关移送违法案件19起,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06起。

四、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每年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始终保持100%。注重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层层优选8名监督员,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渠道。二是主动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高密度、多形式、常态化地开展日常执法考评,重点整治有案不受、受而不办、办案拖拉等突出问题,刑拘、取保平均用时分别缩短16.6%、39.9%,全年复议、诉讼案件稳步下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探索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8类事项列入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积极参加《民情热线》、“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等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密切警民关系。

五、强化服务效能。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市公安民生和企业事项100%开通网上办,144个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富阳“人生一件事”、下城“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全市公安办事窗口197项业务实现“刷脸可办”。取消大专紧缺专业限制,实行46项户籍事项“全城通办”,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申请国家移民局授权推出6项突破性移民政策,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结束了我市每年近10万申请人“回老家办证”的历史。二是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在杭重点企业联络警官工作机制,与57家市级重点企业建立新型警企联动模式。持续深化“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先后收集解决问题1143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55起,挽回经济损失73.35亿元。组织开展“蓝剑2019”专项行动,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6起。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全市日接处警10起以上的派出所全部建立驻所“警调衔接”工作室,在7个区、县(市)开展重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试点,调处矛盾纠纷成功率超过93.45%。大力开展公安信访“最多访一次”工作,97件积案停访息诉,全市无信访积案县(市)公安局达13个。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培育形成一大批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样板,下城分局长庆派出所获评全国样板。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进程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标“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部分民警执法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镜头下执法、监控下审查、法庭上作证的执法“新常态”;二是少数民警执法理念不端正,执法方式机械守旧,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仍有存在;三是全覆盖的“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协作配合仍有待加强。下步,市公安局将紧盯法治公安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开拓创新、补足短板、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公安依法行政水平,勇当法治政府建设“排头兵” “领头羊”。



杭州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4日   





索引号: 00249100X/202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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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4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建设法治政府系列部署及《杭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立足公安机关职能,创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为全市“干好一一六、当好排头兵”作出了公安贡献。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出台《杭州市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细化明确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的具体职责。金志局长14次主持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研究推进法治公安建设,9次举办《知行论坛》讲堂并携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举行宪法宣誓,组织民警、辅警5000余人次参观“五四”宪法馆,充分履行建设法治公安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二是抓住“绝大多数”,落实执法主体执法责任。坚持把提升执法主体能力作为压实执法主体执法责任的重要举措,实施入警上岗、晋职晋衔、一线实战“三个必训”。同时,出台《激励公安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高级执法资格考试的六项措施》,以及常态化法律素质测试,全年组织开展法律素质测试70余场次,参考人员4000余人次,79人新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依法办案能力得到极大提升。三是抓住“常态常效”,落实执法过程普法责任。出台《杭州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清单,开展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和“以案释法”活动,在执法过程和宣传活动中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教育。

二、强化依法决策。一是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修改完善《杭州市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不断提升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水平。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涉及机构改革、公平竞争等事务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制定出台《关于部分开放非浙A号牌小型客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在我市错峰限行区域内通行的通告》。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12名专家学者、司法实务专家担任市局法律顾问,聘请29名市局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制定、公安立法、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合同审查、新法培训等工作,在服务决策、服务执法上发挥作用。

三、强化规范执法。一是规范执法管理。全面推进执法办案、案件管理、物证管理三中心的“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普遍设立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场所,实行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并与检察、法院建立起协作机制,实现涉案财物跨部门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设立基层所队、县级公安机关两级执法管理中心,精确掌握在处警情、在办案件、在用措施、在审人员、在扣物品等执法要素实时状态,实现对执法工作全流程监督;承担执法办案任务的基层所队设置封闭式执法办案区,升级办案区内监控设备实现全覆盖,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降低执法安全事故和执法问题发生几率。二是规范执法要求。落实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制度,推广使用网上执法办案平台,持续抓好执法办案场所升级改造,实现执法全流程记录、可回溯管理;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大力推进“阳光执法”体系建设,实现执法依据和行政管理、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结果全面公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以市局名义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78件。三是规范执法方式。对旅馆、网吧等市场主体的11大类执法活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检查1.1万余人次;推广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制度,行政案件受案后24小时内办结率达70.1%;推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破解环食药案件办理中检测鉴定及涉案物品仓储处置难等问题,全年向其他行政机关移送违法案件19起,接受其他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06起。

四、强化执法监督。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每年主动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始终保持100%。注重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层层优选8名监督员,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渠道。二是主动整治突出执法问题。开展为期一年的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高密度、多形式、常态化地开展日常执法考评,重点整治有案不受、受而不办、办案拖拉等突出问题,刑拘、取保平均用时分别缩短16.6%、39.9%,全年复议、诉讼案件稳步下降,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探索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8类事项列入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积极参加《民情热线》、“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等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密切警民关系。

五、强化服务效能。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市公安民生和企业事项100%开通网上办,144个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富阳“人生一件事”、下城“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全市公安办事窗口197项业务实现“刷脸可办”。取消大专紧缺专业限制,实行46项户籍事项“全城通办”,放宽居住证申领条件。申请国家移民局授权推出6项突破性移民政策,实施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结束了我市每年近10万申请人“回老家办证”的历史。二是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出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在杭重点企业联络警官工作机制,与57家市级重点企业建立新型警企联动模式。持续深化“走亲连心三服务”活动,先后收集解决问题1143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55起,挽回经济损失73.35亿元。组织开展“蓝剑2019”专项行动,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6起。三是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全市日接处警10起以上的派出所全部建立驻所“警调衔接”工作室,在7个区、县(市)开展重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试点,调处矛盾纠纷成功率超过93.45%。大力开展公安信访“最多访一次”工作,97件积案停访息诉,全市无信访积案县(市)公安局达13个。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培育形成一大批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样板,下城分局长庆派出所获评全国样板。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进程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对标“走在全国重要城市前列”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部分民警执法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镜头下执法、监控下审查、法庭上作证的执法“新常态”;二是少数民警执法理念不端正,执法方式机械守旧,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仍有存在;三是全覆盖的“两法”衔接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与其他行政机关之间协作配合仍有待加强。下步,市公安局将紧盯法治公安建设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开拓创新、补足短板、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公安依法行政水平,勇当法治政府建设“排头兵” “领头羊”。



杭州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