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19-001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9-06-03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文件编码:
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萧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03 15:07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类    别:A

                                                                复函编号:杭公办提〔2019〕10号

                                                                签 发 人:张宏亮


王凌云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外教资格审查” 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3家管理单位在规范外教雇佣市场、从严把关外教准入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市科学技术局。自2017年4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需合法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市科学技术局下属的外国专家局审核和签发,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属于外国专业人才(B类),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相关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外教需要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和有效期6个月以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学历证书需经过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的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在外教的准入方面,市科学技术局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核,对申请聘请外教的单位和外教本人资质进行双重把关,确保从源头上抓落实管理责任。

(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进行审定并准入发证,对教师人数、场地面积、办学规模等条件不达标的培训机构禁止从事校外培训工作。教育局对培训机构外教的管理要求:一是强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培训机构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聘请外教,对违规聘请外教的机构,一经查实,当年的年检不得评定为合格;对外教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的,纳入培训机构“黑名单”。二是要求培训机构招聘外教必须是取得就业或实习资质的外国人,并且要对聘请的教师进行相关岗前培训和岗后业务培训,要专设行政人员负责外教的住宿安全、生活安全,确保外教在中国的生活和工作都能安全有序进行,还建议培训学校帮助外教制订从普通外教、资深外教、助理教务长、教务长等的成长发展计划,使他们有机会在工作事业上得到发展,为留住优秀的外籍人才提供必要条件。

(三)市公安局。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为来杭就业的外国人签发短期就业签证和就业类居留许可,协助和指导其他公安警种和派出所处理一般涉外案(事)件,并主办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案件。针对外教的管理,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主要是做好签证管控、非法就业查处和留学生日常管理等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签证签发过程中坚持首次申请面见申请人制度。在见面交谈中一旦发现外国人存在非法就业的疑点或是没有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认证,立即予以拒签;对于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外教有违法犯罪行为,均作出限期离境、宣布签证作废、遣送出境等相应处理。二是在打击非法外教方面不手软。一直以来,杭州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各属地派出所通过签证回访、涉外走访、群众举报等各种方式,依法惩处包括非法外教在内的各种非法就业行为,除对当事外国人和聘用单位处以罚款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违法外国人列入不准入境名单,对聘用单位信誉降级并2年内不为其邀请来华的外国人签发签证。2018年,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共办结外国人非法就业案件166件,其中155件与非法外教有关。三是加强对在杭留学生的日常管理。每年来杭留学的外国学生超过1万人,最容易成为非法外教的来源。我局多次联合浙江省教育厅对招收留学生的高校开展管理培训、走访调研和检查督导,并在每年春、秋开学季到各高校进行留学生入学宣讲,教育留学生遵守中国法律,不要越过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红线;同时,要求各高校为每位留学生提供学期到课率证明,对于到课率不足70%的留学生,原则上不再续签学习类签证和居留许可,通知限期离境;对于各高校上报的已开除、劝退且没有离境,无法联系的外国留学生名单,出入境管理局及时吊销其有效签证,并列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系统全国布控。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经与您走访面商,针对您提出的“需长效性、细化运作”的意见,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筹管理,规范准入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厅2018年12月24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81号)相关规定,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进一步理顺外教资源统筹管理使用机制,加强杭州市中小学外籍教师服务中心和杭州市外教资源服务网建设,为中小学校聘外工作提供更优服务。进一步规范外教准入行为,探索推进外教片区化聘用试点;研究制订星级外教评定办法,加强对外教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优化外教队伍。同时,实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聚焦资质、安全、内容、队伍等办学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处置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市教育局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严谨可行的外教准入行为规范,并将该规范和星级外教评定结果运用到对外教签证(居留许可)签发的参考依据中,发现道德水准和执教能力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外教,将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坚决拒签,共同不断净化杭州市的外籍教师队伍。

(二)搭建平台,严密日常管理。目前,杭州市教育局已委托杭州师范大学搭建外籍教师管理服务平台。平台第一步计划将杭州各普通学校聘请的外教纳入管理服务对象,要求各校将外教的相关信息,如国籍、学历、从教资格等录入平台,并由各学校对聘用期间的外教现实表现做出评价,同时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供外教是否有在华违法犯罪记录的背景审查,力争逐步形成对在杭外教的信用评价体系。下一步,平台将积极向杭州培训机构延伸,吸引有资质的好外教到杭州外籍教师管理服务平台上寻找工作,以透明运作和零中介费用推动聘用外教成本的降低和外教群体的优胜劣汰。同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依托个人和单位两个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的建立,进一步严密对在杭外教的日常管理,坚持对非法聘用外教或所聘外教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信用等级降级直至对所聘外国人全面拒签的管理制度。

(三)紧密配合,联合专项检查。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教育局的外教管理职能部门将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及时互相通报各自工作范围内发现的外教违法、违规、言行失德、素质能力与教师身份不符等情况,并联合调查、固定证据,然后及时依法在外教就业许可、签证许可、培训机构资质等各自管理职能范围内对外教从业进行一票否决。同时,将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针对培训机构外教聘请情况的联合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不具有教学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规模较小的培训机构,重点查处在杭留学生或持旅游、访问等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非法外教行为,进一步规范外教雇佣市场环境。

(四)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安部移民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6个月的“三非”外国人专项治理工作,期间杭州市公安局结合“雷霆1号”至“雷霆9号”共9次集中统一行动,共办理了涉及外教的“非法就业”案件153起。根据公安部移民管理局将“三非”外国人专项治理期限再延长6个月的部署,我局于2019年10月前将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一批在杭“黑外教”,旨在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作,建立外国人来华签证审核、就业管理、停居留管理、人员核查遣返等“三非”外国人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党政领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民众参与的“三非”治理工作格局。


杭州市公安局    

2019年5月15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工作处。

联系人:黄  舫                         电话号码:87280032



索引号: 00249100X/2019-001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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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萧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06-03 15:07 浏览次数: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类    别:A

                                                                复函编号:杭公办提〔2019〕10号

                                                                签 发 人:张宏亮


王凌云代表: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外教资格审查” 的建议收悉。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3家管理单位在规范外教雇佣市场、从严把关外教准入方面的工作情况

(一)市科学技术局。自2017年4月1日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需合法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在我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由市科学技术局下属的外国专家局审核和签发,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语言教学人员属于外国专业人才(B类),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2年以上相关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外教需要提供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和有效期6个月以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学历证书需经过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的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在外教的准入方面,市科学技术局一直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核,对申请聘请外教的单位和外教本人资质进行双重把关,确保从源头上抓落实管理责任。

(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进行审定并准入发证,对教师人数、场地面积、办学规模等条件不达标的培训机构禁止从事校外培训工作。教育局对培训机构外教的管理要求:一是强化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要求培训机构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聘请外教,对违规聘请外教的机构,一经查实,当年的年检不得评定为合格;对外教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的,纳入培训机构“黑名单”。二是要求培训机构招聘外教必须是取得就业或实习资质的外国人,并且要对聘请的教师进行相关岗前培训和岗后业务培训,要专设行政人员负责外教的住宿安全、生活安全,确保外教在中国的生活和工作都能安全有序进行,还建议培训学校帮助外教制订从普通外教、资深外教、助理教务长、教务长等的成长发展计划,使他们有机会在工作事业上得到发展,为留住优秀的外籍人才提供必要条件。

(三)市公安局。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为来杭就业的外国人签发短期就业签证和就业类居留许可,协助和指导其他公安警种和派出所处理一般涉外案(事)件,并主办外国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案件。针对外教的管理,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主要是做好签证管控、非法就业查处和留学生日常管理等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签证签发过程中坚持首次申请面见申请人制度。在见面交谈中一旦发现外国人存在非法就业的疑点或是没有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认证,立即予以拒签;对于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外教有违法犯罪行为,均作出限期离境、宣布签证作废、遣送出境等相应处理。二是在打击非法外教方面不手软。一直以来,杭州市、区(县、市)两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各属地派出所通过签证回访、涉外走访、群众举报等各种方式,依法惩处包括非法外教在内的各种非法就业行为,除对当事外国人和聘用单位处以罚款外,情节严重的还将违法外国人列入不准入境名单,对聘用单位信誉降级并2年内不为其邀请来华的外国人签发签证。2018年,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共办结外国人非法就业案件166件,其中155件与非法外教有关。三是加强对在杭留学生的日常管理。每年来杭留学的外国学生超过1万人,最容易成为非法外教的来源。我局多次联合浙江省教育厅对招收留学生的高校开展管理培训、走访调研和检查督导,并在每年春、秋开学季到各高校进行留学生入学宣讲,教育留学生遵守中国法律,不要越过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红线;同时,要求各高校为每位留学生提供学期到课率证明,对于到课率不足70%的留学生,原则上不再续签学习类签证和居留许可,通知限期离境;对于各高校上报的已开除、劝退且没有离境,无法联系的外国留学生名单,出入境管理局及时吊销其有效签证,并列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系统全国布控。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经与您走访面商,针对您提出的“需长效性、细化运作”的意见,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统筹管理,规范准入机制。根据市委办公厅2018年12月24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81号)相关规定,市科学技术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进一步理顺外教资源统筹管理使用机制,加强杭州市中小学外籍教师服务中心和杭州市外教资源服务网建设,为中小学校聘外工作提供更优服务。进一步规范外教准入行为,探索推进外教片区化聘用试点;研究制订星级外教评定办法,加强对外教工作的全过程管理,优化外教队伍。同时,实施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聚焦资质、安全、内容、队伍等办学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依法处置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积极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市教育局和市科学技术局制定严谨可行的外教准入行为规范,并将该规范和星级外教评定结果运用到对外教签证(居留许可)签发的参考依据中,发现道德水准和执教能力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外教,将依据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坚决拒签,共同不断净化杭州市的外籍教师队伍。

(二)搭建平台,严密日常管理。目前,杭州市教育局已委托杭州师范大学搭建外籍教师管理服务平台。平台第一步计划将杭州各普通学校聘请的外教纳入管理服务对象,要求各校将外教的相关信息,如国籍、学历、从教资格等录入平台,并由各学校对聘用期间的外教现实表现做出评价,同时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供外教是否有在华违法犯罪记录的背景审查,力争逐步形成对在杭外教的信用评价体系。下一步,平台将积极向杭州培训机构延伸,吸引有资质的好外教到杭州外籍教师管理服务平台上寻找工作,以透明运作和零中介费用推动聘用外教成本的降低和外教群体的优胜劣汰。同时,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依托个人和单位两个信用等级评价体系的建立,进一步严密对在杭外教的日常管理,坚持对非法聘用外教或所聘外教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信用等级降级直至对所聘外国人全面拒签的管理制度。

(三)紧密配合,联合专项检查。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科学技术局、杭州市教育局的外教管理职能部门将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及时互相通报各自工作范围内发现的外教违法、违规、言行失德、素质能力与教师身份不符等情况,并联合调查、固定证据,然后及时依法在外教就业许可、签证许可、培训机构资质等各自管理职能范围内对外教从业进行一票否决。同时,将每年组织不少于3次针对培训机构外教聘请情况的联合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不具有教学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规模较小的培训机构,重点查处在杭留学生或持旅游、访问等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非法外教行为,进一步规范外教雇佣市场环境。

(四)专项治理,建立长效机制。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安部移民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6个月的“三非”外国人专项治理工作,期间杭州市公安局结合“雷霆1号”至“雷霆9号”共9次集中统一行动,共办理了涉及外教的“非法就业”案件153起。根据公安部移民管理局将“三非”外国人专项治理期限再延长6个月的部署,我局于2019年10月前将进一步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一批在杭“黑外教”,旨在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作,建立外国人来华签证审核、就业管理、停居留管理、人员核查遣返等“三非”外国人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形成党政领导、公安主抓、部门联动、民众参与的“三非”治理工作格局。


杭州市公安局    

2019年5月15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工作处。

联系人:黄  舫                         电话号码:8728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