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9100X/2016-000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杭州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6-02-09 |
组配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 文件编码: |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公安局围绕打造“品质治安、法治公安、满意民安”为总目标,加强“平安杭州”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着重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在公共服务平台上更加及时、准确、有效地向社会发布相关政府信息。现将杭州市公安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我局对照《条例》、《暂行办法》和《规定》精神,结合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强化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2015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56条。从信息类别看,政策法规类69条,规划计划类10条,办事事项类1条,资金信息类15条,业务信息类3条,人事信息类58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
我局继续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发布信息,规范指南和目录编排体系,将统一的框架设计与公安业务职能相结合。在上年度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及工作人员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对外公共服务能力,尤其加强了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事项等重点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除市政府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框架外,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2015年,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共发布警方要闻67条,警方公告313条,便民提示1183条,警事聚焦213条以及投诉咨询局长信箱共12946条。开展各类互动应用,积极配合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协同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承办了“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地铁安全防范宣传工作的建言献策”、“交通事故微处理”和“民间借贷有风险”2期网上接待室、“杭州市公安局关于萧山、余杭与主城区户籍管理一体化工作”和“杭州市公安局网上预约”2期网上调查、“杭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地铁安全防范宣传工作的建言献策”1期建言献策。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我局采用多种方式予以公开: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平安杭州”公安子网站;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办事大厅等场所或设施;新闻发布会;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中心;2015年又新增了“杭州公安”APP,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进行政务公开、舆情引导以及政务服务工作。
(三)主动公开的保密审查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保密,我局继续严格执行《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要求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市局保密办又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情况良好,达到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确保国家秘密绝对安全的目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在受理和办理中,我局严格按照《条例》、《暂行办法》和《规定》要求,畅通受理渠道,规范处置流程,依法处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全部办理完毕。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2件,以信函形式申请45件;按时办结数65件,延期办结数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执法办案、房屋拆迁、户籍政策、交通法规、数据统计、印章管理、政府采购、消防验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我局设置交办、承办、初审、法制、保密、公开办、局领导等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和流程,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在规定时限内按程序完成答复,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2015年,所收到的申请回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件,“同意公开”的1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6件。在48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1件,不属于本局公开27件,“信息不存在”6件;告知需作出更改补充的4件。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费用;没有公开权利人书面专门向我局申请减免依申请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提起的行政复议件5和行政诉讼案件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重点领域公开,如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公开力度有待提高。三是对依申请公开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还需要深入研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通过警衔晋升培训、专题培训、日常指导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各部门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认真做好制度规范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问责工作规范,完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工作制度。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公安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信息重点发布工作,启动“互联网+”引擎,做强做实公安微博微信群等新网络媒体,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便民服务。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