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13-000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3-03-19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杭州市公安局在市政府的领导和电子政务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年度我市公安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郑贤胜同志为组长,办公室、警察公共关系处、科技通信管理局、纪委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警务保障部、法制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特警支队、指挥中心、干部处、市警校、监所管理支队、经文保支队、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局、刑事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网络警察分局、警务督察支队、禁毒支队、公安消防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化提供了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运行等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包括局属杭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和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两家企事业单位)也都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责任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扎实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88条。从信息类别看,政策法规类28条,规划计划类12条,办事事项类4条,资金信息类4条,业务信息类13条,工作信息类7条,人事信息类18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
  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建设并发布信息,规范更新指南、目录编排体系,将统一的框架设计与公安业务职能相结合。并在上年度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又充实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及工作人员信息,部门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要点等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告通告、警情预报、行政许可等政府公开信息。先后发布信息2142条,其中“工作要闻”信息141条,“警事聚焦” 信息1298条,“警情预报”信息70条,“警方公告”信息231条,“新闻发布”信息402条。科学设置办事服务项目,采用“新建”加“链接”的方式推出了全市网上行政许可项目35项,非行政许可22项,网上服务项目40项。涵盖了交通、出入境、治安、水上、监管、网络安全等群众常见的需求项目,2012年度网上受理共计约160万余件,实现了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线受理。对群众需求突出的车辆违法处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补办等项目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并推出了车辆年检、驾驶员考试网上预约,驾驶人现场违法信息、简易事故信息、市民重名信息查询、“三车防盗备案”服务栏等常用功能。将我局正在使用的“杭州市出入境管理便民信息网”、“杭州交通信息网”、“杭州消防网”和“杭州禁毒网”等部门网站与“平安杭州”链接,有效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共享,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我局的政府信息继续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公开:①“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平安杭州”公安子网站;②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体;③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办事大厅等场所或设施;④新闻发布会;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⑥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中心;⑦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

(三)主动公开的保密审查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保密,我局严格执行《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要求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达到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确保国家秘密绝对安全的目标。我局还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定各单位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确认,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一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已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其中当面申请1件,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8件,以信函形式申请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执法办案、房屋拆迁、户籍政策、交通法规、案件数据统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所收到的申请回复中,“同意公开”的3件,占17.6%;“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占29.4%;免予公开数9件,占53%。在9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信息不存在”或“非本部门掌握”的8件,占88.9%;“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11.1%。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费用;没有公开权利人书面专门向我局申请减免依申请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1件,目前尚未开庭。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个别部门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变动后,工作衔接不及时,难以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程序。

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抓巩固、促提高、见成效上下功夫,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重要性及内涵的认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相结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对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尽量满足形势发展的新需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组织领导、主动和重点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和保障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科学分类,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三)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更新各类信息,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同时加强与其他公开义务人之间的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索引号: 00249100X/2013-0008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3-03-19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2年,杭州市公安局在市政府的领导和电子政务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年度我市公安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郑贤胜同志为组长,办公室、警察公共关系处、科技通信管理局、纪委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警务保障部、法制支队、交通警察支队、特警支队、指挥中心、干部处、市警校、监所管理支队、经文保支队、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局、刑事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网络警察分局、警务督察支队、禁毒支队、公安消防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不断深化提供了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和日常运行等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包括局属杭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和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两家企事业单位)也都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责任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扎实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2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88条。从信息类别看,政策法规类28条,规划计划类12条,办事事项类4条,资金信息类4条,业务信息类13条,工作信息类7条,人事信息类18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和形式
  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建设并发布信息,规范更新指南、目录编排体系,将统一的框架设计与公安业务职能相结合。并在上年度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又充实了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及工作人员信息,部门预决算及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要点等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府信息;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告通告、警情预报、行政许可等政府公开信息。先后发布信息2142条,其中“工作要闻”信息141条,“警事聚焦” 信息1298条,“警情预报”信息70条,“警方公告”信息231条,“新闻发布”信息402条。科学设置办事服务项目,采用“新建”加“链接”的方式推出了全市网上行政许可项目35项,非行政许可22项,网上服务项目40项。涵盖了交通、出入境、治安、水上、监管、网络安全等群众常见的需求项目,2012年度网上受理共计约160万余件,实现了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上线受理。对群众需求突出的车辆违法处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补办等项目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并推出了车辆年检、驾驶员考试网上预约,驾驶人现场违法信息、简易事故信息、市民重名信息查询、“三车防盗备案”服务栏等常用功能。将我局正在使用的“杭州市出入境管理便民信息网”、“杭州交通信息网”、“杭州消防网”和“杭州禁毒网”等部门网站与“平安杭州”链接,有效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共享,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我局的政府信息继续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公开:①“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平安杭州”公安子网站;②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体;③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办事大厅等场所或设施;④新闻发布会;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⑥市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查阅中心;⑦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

(三)主动公开的保密审查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保密,我局严格执行《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要求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达到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确保国家秘密绝对安全的目标。我局还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定各单位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确认,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一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已全部按期办理完毕。其中当面申请1件,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8件,以信函形式申请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执法办案、房屋拆迁、户籍政策、交通法规、案件数据统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所收到的申请回复中,“同意公开”的3件,占17.6%;“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占29.4%;免予公开数9件,占53%。在9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信息不存在”或“非本部门掌握”的8件,占88.9%;“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件,占11.1%。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开权利人收取依申请公开的费用;没有公开权利人书面专门向我局申请减免依申请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1件,目前尚未开庭。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个别部门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变动后,工作衔接不及时,难以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程序。

201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抓巩固、促提高、见成效上下功夫,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各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重要性及内涵的认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相结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市政府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对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尽量满足形势发展的新需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包括组织领导、主动和重点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和保障等在内的各项工作制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科学分类,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三)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更新各类信息,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同时加强与其他公开义务人之间的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