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09-000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09-02-23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杭公开办〔200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总结。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保障和实现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现实需要,是服务民生建设、构建“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举措。2008年,我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积极运用多种有效载体和形式,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郑贤胜同志为组长,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信息通信处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指挥中心、法制处、治安支队、刑侦支队、出入境管理局、网警分局、交通警察局、公安消防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运行等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包括局属杭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和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两家企事业单位)也都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人员,明确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责任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扎实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008年,我局按照《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我局规定了信息主动公开义务,要求各单位必须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①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③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④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据、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⑤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⑦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⑧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要求各单位必须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将其公开,并在政府信息目录中实时更新。200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23条。  

我局还认真受理有关公民和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各公开权利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渠道及政府门户网站和“96345”便民服务中心所提出的全部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16件。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保密,我局制定《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要求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达到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确保国家秘密绝对安全之目标。  

我局还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定各单位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确认,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一致。  

为方便群众了解查询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还认真编制了《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记录已公开信息的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发布机关等内容,实现主动公开目录与信息内容的完全一致;编制了《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和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程序方法以及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实现权利救济途径。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我局还对目录和指南适时进行更新并重新予以公布,自目录或指南更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印成册,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提供,以方便群众查阅。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我局规定政府信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公开:①“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公安子网站;②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体;③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办事大厅等场所或设施;④新闻发布会;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⑥市档案馆及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⑦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我局还依信息公开申请人要求,通过书面形式向其提供有关信息。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这一重要载体,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告通告、警情预报、行政许可等政府公开信息。2008年,我局通过公安门户子网站途径,先后发布“工作要闻”和“警方资讯”信息,“道路交通管制”、“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交线路站点防范扒窃犯罪”和“每日道路通行参考指数预报”等信息。认真受理公众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及时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同时,积极通过公安子网站途径实现与群众互动,共答复群众提出的有关户口迁移、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和公务员报考等各类求助咨询信息。我局还开发建设了“杭州市出入境管理便民信息网”、“杭州交通信息网”、“杭州消防网”和“杭州禁毒网”等部门网站,并将其与公安子网站链接,有效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共享,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如“杭州交通信息网”为机动车驾驶员提供路口路段实况图片、非现场执法违法行为查询、简易事故查询、驾驶员IC卡记分查询等网上信息服务。  

此外,我局还加强了与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将部门文件、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加载发布,信息报送工作在市政府部门中位居前列。大力开展“市民邮箱”推广应用工作,通过“市民邮箱”向交通驾驶员点对点提供交通违章和驾驶证清分等相关信息服务。  

二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及时发布阶段性、专项性重要政府信息。为及时、准确发布权威警务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为公安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我局还积极开展新闻发布工作,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我局制作掌握的阶段性、专项性重要信息。

三是通过报刊、电视台和公共计算机网络等大众传媒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努力保持与在杭各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介社会接触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信息优势,通过新闻传媒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每日路面交通信息、社会治安预警等各类信息。此外,我们还通过有关公共网络,及时向公众发布交通快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预警等各类信息,为缓解交通“两难”问题,防止、降低交通和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供公共安全信息服务。  

特此报告。  


杭州市公安局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索引号: 00249100X/2009-000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09-02-23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编码:
杭州市公安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的通知》(杭公开办〔200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总结。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是保障和实现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现实需要,是服务民生建设、构建“生活品质之城”的重要举措。2008年,我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积极运用多种有效载体和形式,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比较明显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打造服务型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郑贤胜同志为组长,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处、信息通信处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指挥中心、法制处、治安支队、刑侦支队、出入境管理局、网警分局、交通警察局、公安消防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运行等各项工作。同时,各单位(包括局属杭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和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两家企事业单位)也都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人员,明确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责任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扎实有效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008年,我局按照《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规定,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我局规定了信息主动公开义务,要求各单位必须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①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③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④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据、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⑤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⑦交通、消防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⑧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要求各单位必须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将其公开,并在政府信息目录中实时更新。200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23条。  

我局还认真受理有关公民和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各公开权利人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渠道及政府门户网站和“96345”便民服务中心所提出的全部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16件。  

为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保密,我局制定《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要求各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达到既保障公众知情权又确保国家秘密绝对安全之目标。  

我局还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规定各单位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单位的,应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确认,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一致。  

为方便群众了解查询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还认真编制了《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记录已公开信息的索取号、信息名称、内容描述、产生日期、发布机关等内容,实现主动公开目录与信息内容的完全一致;编制了《杭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单位电话、咨询电话和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程序方法以及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实现权利救济途径。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我局还对目录和指南适时进行更新并重新予以公布,自目录或指南更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印成册,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资料索取点提供,以方便群众查阅。  

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我局规定政府信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予以公开:①“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公安子网站;②报刊、广播、电台、电视、计算机信息网络等媒体;③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办事大厅等场所或设施;④新闻发布会;⑤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热线;⑥市档案馆及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⑦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我局还依信息公开申请人要求,通过书面形式向其提供有关信息。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这一重要载体,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告通告、警情预报、行政许可等政府公开信息。2008年,我局通过公安门户子网站途径,先后发布“工作要闻”和“警方资讯”信息,“道路交通管制”、“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交线路站点防范扒窃犯罪”和“每日道路通行参考指数预报”等信息。认真受理公众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及时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同时,积极通过公安子网站途径实现与群众互动,共答复群众提出的有关户口迁移、机动车驾驶证办理和公务员报考等各类求助咨询信息。我局还开发建设了“杭州市出入境管理便民信息网”、“杭州交通信息网”、“杭州消防网”和“杭州禁毒网”等部门网站,并将其与公安子网站链接,有效实现了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共享,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如“杭州交通信息网”为机动车驾驶员提供路口路段实况图片、非现场执法违法行为查询、简易事故查询、驾驶员IC卡记分查询等网上信息服务。  

此外,我局还加强了与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将部门文件、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加载发布,信息报送工作在市政府部门中位居前列。大力开展“市民邮箱”推广应用工作,通过“市民邮箱”向交通驾驶员点对点提供交通违章和驾驶证清分等相关信息服务。  

二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及时发布阶段性、专项性重要政府信息。为及时、准确发布权威警务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积极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为公安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我局还积极开展新闻发布工作,通过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我局制作掌握的阶段性、专项性重要信息。

三是通过报刊、电视台和公共计算机网络等大众传媒发布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努力保持与在杭各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密切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介社会接触面广、社会影响大的信息优势,通过新闻传媒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每日路面交通信息、社会治安预警等各类信息。此外,我们还通过有关公共网络,及时向公众发布交通快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预警等各类信息,为缓解交通“两难”问题,防止、降低交通和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提供公共安全信息服务。  

特此报告。  


杭州市公安局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三日